Thursday, 17 September 2015

罪vs.破碎

每天早上带小子上學後回家的路上,常會看到一個父親帶著一個智障的孩子在路邊等候前來接載孩子上學的小型巴士。有幾次看到那孩子上車後,很興奮地以不怎麽清晰流暢的話音跟父親揮手說再見;有時候剛好看到巴士離去,父親的視線就緊緊地跟著巴士,久久没有走開。每次看到這個父親,就会想起遠方另一個朋友。她也有一個智障的孩子,已經快10嵗了,卻還是無法自己打理自己。但是身為單親母親的她,在許多眼淚的當中,卻深深體會了軟弱中從她所相信的主耶穌而來的剛強。
她偶爾也會說起旁邊陌生人的眼光——有無所適從的、有可憐的,好像還有嫌惡的……但就是没有幾個人曉得如何神情自然地看待她的這個孩子。其實,有時候發現自己也是這樣。當迎面而來一個智障/殘疾人士時,自己的目光總是會不自覺地移開。一方面很怕自己不經意流露的任何(愚蠢的)目光成爲他們的負擔,一方面也真的不知道該怎樣若無其事。


衹是,最讓這些身有殘疾/智障孩子的父母親難受的反應,大概就是無知地認爲是不是因爲親人造了甚麽孽纔生下這樣的孩子,或是煞有其事地歸咎於父母的罪禍延下一代了。
這些説法儘管無心,但對這些爲了照顧孩子保護孩子已經精疲力盡的父母親來説,還是很殘忍的傷害。

然而,在新約福音書中竟就收錄了一段類似的事件,而發出疑問的,正是耶穌的門徒們。
根據約翰的記載,那一天,耶穌和門徒們在路上遇到了一個生來就瞎眼的。當時,門徒們向耶穌發出的問題正是:“這人生下來就瞎眼,是誰犯了罪?是他呢?還是他的父母呢?”(約9:1-2
當時猶太人根據《塔木德》(Talmud)的教導,一般都將各種苦難——尤其是這些先天性的殘疾——歸因於罪。因此,門徒會有此一問倒也未必有心責難,衹不過是比較死背教條而已。

衹是,想起那個父親想起遠方的友人,想起好些時不時會在馬路上地鐵裏巴士站遇到的智障人士,不免心生疑問:面對這些先天性的殘疾和缺陷,在隱約認定與“罪”有關並以“罪”稱之的同時,是不是也想過它們其實也是一種破碎(brokenness)——一種由罪帶來的破碎?是“罪”的惡果的一種體現?
罪與破碎,其實就是一個銅錢的兩面。

衹是,稱之爲罪,我們就可以公然的表示對它們的厭惡,表示與它們的斷絕關係;稱之爲罪,視他們爲“罪有應得”,我們就可以拍拍雙手走人,根本不需要為自己的舉動尋找解釋或感到抱歉啊!已經說是罪了,那就是惡的,就是敗壞的。當然是離得越遠越好,不是麽?

如果正視它們其實也是罪所帶來的破碎,事情就棘手多了。最重要的,是我們再也無法隨意抽身走開——怎麽走開呢?破碎需要的,就是擁抱(embrace),就是接納。一旦看到它們是破碎,那麽,又如何拿得出高高的道德姿態來指斥這些承受著這沉重破碎的他們?
然而,破碎就是是一種負擔,就是會帶來不方便。不是說了擁抱說了接納就可以輕易做到的。擁抱破碎接納罪人,需要付出,也需要勇氣。

當時,針對門徒的質疑,耶穌提出了很有意思的回答。祂說:“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作為”(約9:4)當然,耶穌是指著人要因著祂所行的神跡看出神與祂的同在。不過,當我們願意學習擁抱破碎,學習接納罪人時,從某個角度來説,其實不也正是彰顯了父神的作爲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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