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3 July 2010

一朵名為奧斯卡的鬱金香




喜愛鬱金香。祇是……
潮濕的熱帶並不適合鬱金香,就連花店也未必買到。倒是玫瑰常見。
鬱金香本身也不怎麽帶香味,提煉成爲香水幾乎是沒有的。倒是Paul SmithRose散發著淡淡悠遠的香氣。
加上這陣子因爲《凡爾賽玫瑰》的緣故,寫的看的都是玫瑰。
漸漸地,幾乎以爲自己就要被玫瑰的魅力所誘惑了……

然而,那天到Cambo看了一囘鬱金香,纔明白原來鬱金香始終是心頭所愛,而且大概一直都會是這樣子的。告訴LJ,他祇輕輕一笑,我想,他大概一直都知道吧?


這次的另一個收穫,就是發現了名為“奧斯卡”的鬱金香品種,興奮之餘,也覺得很有意思……生命中許多的喜悅和樂趣,原來就是由這樣的小插曲小巧合所構成的,不是麽?

鬱金香含苞待放的嬌美姿態,最是讓人喜愛。